廊坊11月1日至12月31日与京津同步限行机动车

2016-11-07 07:20:29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侯猛
从11月1日开始,廊坊市气象扩散条件转差,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为此,廊坊市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启动III级应急响应。从11月1日至12月31日,每天7:00至20:00,廊坊市与北京、天津机动车(含临时号牌)同步限行,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和汉字的按0号管理。

    廊坊启动重污染天气III级应急响应

    11月1日至12月31日 与京津同步限行机动车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解丽达)从11月1日开始,廊坊市气象扩散条件转差,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为此,廊坊市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启动III级应急响应。

    从11月1日至12月31日,每天7:00至20:00,廊坊市与北京、天津机动车(含临时号牌)同步限行,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和汉字的按0号管理。限行区域为市区北环道(云鹏道、桐万路)、东环路(创业路、原郊区快速路东段)、南环道(原郊区快速路南段)、西昌路(南延)、光明西道(廊涿高速引线)、西环路(原郊区快速路西段)合围区域(不含上述道路)以内道路。途经廊坊的大型货车严禁进入和穿行廊坊市区。

相关新闻

石沧解除机动车限行 邢台明日继续限行

2016-11-06 22:40:49

根据《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暂行)》有关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决定于11月7日0时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Ⅲ级)预警应急响应,机动车限行措施一并解除。

唐山:6日零时起解除单双号限行

2016-11-05 18:41:06

根据专家会商意见,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研究决定自11月6日零时起解除我市重污染天气三级黄色预警响应,同时停止执行《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的紧急通知》(唐政办传[2016]100号)规定的各项减排措施和机动车限行措施。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