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沧解除机动车限行 邢台明日继续限行

2016-11-06 22:40:49 来源:即通客户端 责任编辑:聂书雪
根据《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暂行)》有关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决定于11月7日0时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Ⅲ级)预警应急响应,机动车限行措施一并解除。

    石家庄:7日零时解除机动车限行措施

    据石家庄人民政府办公厅消息,经市气象、环保部门会商研判,预计未来3天冷空气活动频繁,气象条件总体有利于污染物扩散,7日白天受西北南下冷空气影响,空气质量转良。鉴于目前的空气质量明显好转,未来三天AQI指数均低于200,不会出现连续重污染天气。根据《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暂行)》有关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决定于11月7日0时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Ⅲ级)预警应急响应,机动车限行措施一并解除。

    此前,石家庄市于11月2日20时启动黄色(Ⅲ级)预警应急响应。并于11月3日每天7-20时在主城区、县(市)城区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记者 杜岩卿)

    沧州:6日20时解除机动车限行措施

    经沧州市气象、环保部门会商,从11月6日开始,沧州市气象条件有利于污染物扩散,持续重污染天气结束,空气质量明显好转。

    经沧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决定于11月6日20时解除重污染天气三级应急响应状态,车辆限行一并解除。

    此前,11月3日上午6时沧州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启动重污染天气三级应急响应。自11月4日18时起,每日7时至20时(含节假日)对机动车实行限行措施。(记者 王美中、吴思妤)

    邢台:7日依旧实行机动车限行

    记者从邢台市大气办了解到,邢台市目前还没有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明天(11月7日)依旧实行机动车限行,限行尾号1和6,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每日具体限行时间为:早7:00——晚21:00点。限行区域包括市区滨江路、百泉大道、邢州大道、襄都路围合区域。

    邢台市自11月3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实行交通管制。(记者杜岩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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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沧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决定于11月6日20时解除重污染天气三级应急响应状态,车辆限行一并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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