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政府应急办《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三级黄色预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气象资料分析,受冷空气影响,11月5日下午我市风力开始加大,气象条件有利于污染物的减弱、扩散和稀释,环境空气质量将逐渐好转。
根据专家会商意见,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研究决定自11月6日零时起解除我市重污染天气三级黄色预警响应,同时停止执行《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的紧急通知》(唐政办传[2016]100号)规定的各项减排措施和机动车限行措施,各县(市)区政府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继续加强企业环境监管,确保各类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唐山市政府应急办
2016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