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记者付锐)近日,记者从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座谈会获悉,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全面完成城乡居民医保整合任务,在10月1日按统一后的政策参保缴费,2017年1月1日起统一按新政策执行。
据介绍,河北省人社厅将全面完成城乡居民医保整合任务,抓紧完成机构整合,10月1日按统一后的政策参保缴费,2017年1月1日起统一按新政策执行,要搞好政策、管理、经办等方面的衔接,确保制度平稳运行,积极争取人社部支持,加强与京津协调,优先接入国家异地结算平台,尽早实现京津冀异地住院直接结算。各市要争取财政支持,加快实现城乡就医服务和定点医疗机构监控管理全覆盖。
据了解,从8月1日开始对河北省310万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实行医疗保障救助政策,各市人社局将协调扶贫、民政、财政、卫计等部门,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协商衔接机制,实现经办服务“一条龙”、县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今年还将在承德市和巨鹿县开展长期护理险试点,在邯郸市开展合并实施医疗、生育保险工作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