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关于政府外债项目管理有待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截至2015年9月20日,我省外债项目贷款配套资金已基本到位,有个别项目因当地财政资金短缺未配套到位;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手续的项目已将需办理相关施工申报材料报送地方有关部门;进一步规范了工程变更报批环节的管理制度,后续按照制度规定对部分未变更报批的工程履行了变更报批手续;未开工的项目,现正准备开工建设,贷款项目和赠款项目咨询专家的咨询内容和招募方案已于今年初报亚洲开发银行审批。
(四)关于税收征管有待进一步加强问题整改情况
截至2015年9月底,省、市、县区各级地税局对全省地税系统2014年度税收征管情况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已整改,情况如下:一是延缓征税1221.27万元已全部入库,提前征税16113.15万元,办理了退库或抵交下期税款,已整改完毕;二是征缴税费不及时,现已整改入库15966.62万元,未入库的2405.5万元,税务机关已按征管法规定办理了催缴税款通知书,正在按程序整改;三是审批减免税不规范,涉及金额443.72万元,已补充完各种减免税资料,整改完毕;四是石家庄市对建筑劳务分包业务税收征管政策执行有误,导致少征税费,省地税局已责令石家庄市地税局,展开全面清查工作,认真落实有关政策,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三、省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今年共审计了16个省直部门,对部门预算执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以及“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审计结果,建章立制,认真落实审计决定和审计建议,积极整改,促进提升了部门预算和财务管理水平。审计发现的管理不规范及违规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毕。
(一)部分单位和项目预算编制不细化、不完整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省审计厅提出的省科学院及所属生物研究所等单位关于年初结转项目资金和年初事业基金余额未编入部门预算、省古代建筑保护研究所等单位事业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省商务厅等部门部分项目编制不科学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查找不足,相关单位组织系统财务人员加强学习新的《预算法》、《河北省省级预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在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时,按照新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做到科学预测,合理编制预算,确保预算编制准确、完整,避免类似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