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2:酒店淋浴摔成骨折
案情:2013年8月12日,辽宁大连市一行46人到承德参加比赛。马女士入住承德市某酒店后洗澡时,由于酒店未提供防滑垫,造成马女士摔伤,医生建议要手术植入钢钉矫正治疗。
经调解,由酒店方先行垫付13440元给消费者用于治疗及相关费用。回到大连后,由旅行社负责为马女士后期治疗费用进行保险理赔申报。
评析:该案焦点在于酒店卫生间地面是否符合安全标准。酒店虽然做了“小心地滑”的提示,说明酒店已经意识到问题有可能发生,但没有采取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应对马女士受伤负责。
案例3:用了劣质化肥树苗大量死亡
案情:2012年10月25日,唐山代某在开平区某种子化肥代销店购买了50多袋某品牌的化肥,24袋用于树苗施肥,用后不到两天时间发现树苗大量死亡,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代先生到唐山市技术监督局进行了化肥检测,检测结果是不合格。
经调解,经销商同意给予消费者人民币12500元作为补偿。
评析:化肥经检测部门检测是不合格的产品,责任在销售者或生产者。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责任编辑:丁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