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3月6日讯(记者张娜)今日,河北省消协公布2013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其中有消费者从众捷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购买的大众汽车出现质量问题,消协多次调解却不配合,河北省消协依据《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导则》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对其进行揭露批评,并交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1 化妆品导致皮肤过敏案
2010年夏天,秦皇岛消费者杨某开始使用民乐药店销售的化妆品CC精油,2013年8月停用,脸部出现过敏现象,后继续使用脸部皮肤好转。经医院诊断为长时间使用化妆品导致依赖,为此杨某不得不吃药治疗。
经市消协调解,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相关的规定,经营者退还购货款1500元,赔偿消费者医药费3000元。
案例2 酒店未提供防滑垫淋浴至骨折获赔案
2013年8月12日,来自辽宁大连市一行46人到承德参加“永远辉煌”老年歌唱比赛。马女士入住承德市某酒店后洗澡时,由于酒店未提供防滑垫,造成马女士摔伤,医生建议要手术植入钢钉矫正治疗。
经市消协调解,由酒店方先行垫付13440元给消费者用于在承德治疗及相关费用。待马女士回到大连后由旅行社负责为马女士后期治疗的费用进行保险理赔申报。
案例3 劣质化肥坑农案
2012年10月25日,唐山消费者代先生在开平区某种子化肥代销店购买了50多袋某品牌的化肥,24袋用于树苗施肥,用后不到两天时间发现树苗大量死亡,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代先生带着化肥到唐山市技术监督局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是不合格。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经销商同意给予消费者人民币12500元做为补偿。
案例4 出境旅游赔偿案
2013年1月16日,秦皇岛市消费者尚某和杨某与中国职工国际旅行社秦皇岛分社签订出境旅行合同,参加韩国全景5日游,二人共交团费7360元。在旅行社的安排下,于2013年1月22日抵达韩国釜山机场,但非因消费者自身原因被韩方疑似滞留,遣返回国。
经调解,由旅行社支付消费者二人回程全额机票3740元,未发生相关费用及损失4000元整。
案例5 卧室家具全套退货案
2012年10月,石家庄消费者沙某在某家具商场购买了一套卧室家具,包括床、床头柜、六斗柜等。在商场送货时,消费者发现床头柜和六斗柜都有明显的掉漆及磕碰痕迹,要求换货。第二次送货时,消费者发现床头柜和六斗柜仍然是上次送的货,只是把掉漆及磕碰痕迹进行了修补,消费者再次提出换货。第三次送货时仍为旧货。消费者要求退货,商场认为床头柜和六斗柜有问题,可以退货,但是床没有问题,不予退货。
消协工作人员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规定认为,消费者购买的是一整套家具,如果只对部分家具退货,就会造成剩余家具的不配套。经调解,商场将消费者所购的家具全部退货,并对消费者的损失给予500元的赔偿。
【责任编辑:张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