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圣祥
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印发《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规定》明确要求,生产企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确保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可卸载,即手机等移动终端设备预装的第三方应用,禁止私自收集用户个人信息、捆绑推广其他应用软件。《规定》自明年7月1日起实施。(据《新京报》12月25日报道)
很多人都有体会,手机系统预装软件多数根本用不上,想删又删不了,不但占内存,而且还常常耗流量、吸话费、泄隐私,直接危及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安全与财产安全。
无论是从保护消费者权益角度,还是从市场自由交易公平竞争角度来说,所有软件应用都应该靠实力去赢得消费者,而不是靠与手机制造企业的私下交易甚至互相勾结绑架消费者。在此过程中,如果涉及偷跑流量、盗用用户信息,那更是赤裸裸的违法行为。因此,上述新规给手机制造厂商和软件开发商立了规矩,有助于从源头上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期待新规能切实落地生效,让“我的手机我做主”早日成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