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段丽茜)从省环保厅11月15日召开的通气会上了解到,河北省自2008年实施生态补偿金扣缴制度以来,全省共计扣缴生态补偿金10.743亿元。该项机制的实施,促进了水质的改善。2015年全省七大水系Ⅲ类和好于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49.64%,比生态补偿机制实施前的2007年增加了21.94%,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30.22%,比2007年降低了18.98%。
从2008年4月起,我省运用财政和环保两个手段,率先在子牙河水系试行跨界断面水质生态补偿机制。自2009年4月起,在全省七大水系主要河流实行跨界断面水质生态补偿金扣缴。该项机制的实施,在全国实现了“四个首次”,即首次试行,首次在省级行政区域全流域实施,首次被环保部确定为全国全流域生态补偿唯一试点省份,首次以地方法规的形式予以明确,写入《河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