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办近日印发《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督导执法检查的通知》,自9月10日起,在全省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督导执法检查行动。省安委办已派出5个督导执法组分赴各地开展执法检查。
督导执法检查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是所有涉及液氨、液氯、罐区、硝化棉和硝化工艺的企业,转产、停产、半停产企业以及特殊作业环节。
按照职责分工和对应的主要任务,各市、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自组织开展督导执法检查,围绕7项内容进行: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安全整治,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港口、库(堆)场、码头安全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环节安全整治,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安全整治,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安全整治,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安全整治。
省安委办要求,各地各单位对于督导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建档立账,监督整改落实。省安委办将视具体情况组织对各地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李梦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