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衡冀司)4类人员申请法律援助时免予经济状况审查直接给予援助,对行动不便的受援人实行预约式、上门式、一站式服务……近日,衡水市冀州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切实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围绕“扩面、提质、便民、保障”四个方面,对冀州区今后一个时期法律援助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
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衡水市冀州区《关于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切实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自2016年开始,凡涉及义务兵、70岁以上老年人、失独家庭成员、农民工等四类人员申请法律援助时,应免予经济状况审查,直接给予援助。大力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推行刑事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制度,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法院、看守所设立法律援助站点工作。重点做好对农民工、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下岗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大力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衡水市冀州区《关于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切实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要按照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建立健全各环节业务规范。针对案件类型、难易程度、当事人意愿等因素,探索组建法律援助专业服务团队,提高办案专业化水平。普遍推行援务公开制、首问负责制、质量考评制、投诉处理制、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等,完善质量监管机制。
不断创新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方式。从服务网络、“绿色通道”、新兴媒体等方面完善便民服务措施。全面推行法律援助“窗口化”服务模式,加强“12348”法律服务热线建设,通畅率达到100%。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一般性案件受理审查期限由7天缩短为5天,特殊案件即时受理,快速办理;对行动不便的受援人实行预约式、上门式、一站式服务。
加快提升法律援助保障水平。冀州区财政要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实行单立科目,保持合理增长。切实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到2016年底,建成一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法律援助便民接待场所和服务站点。切实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采取公开招考、招调等多种途径加强法律援助专职队伍,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配齐配强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