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宗苗淼)8月15日起,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放开试行。记者从省物价局、省卫计委发函获悉,此次涉及河北省38项医疗服务项目,及8种增列的另收费一次性物品。
根据《关于试行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函》,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中,如,乙型肝炎DNA测定、丙型肝炎RNA测定,省级医院指导价格80元,市级72元,高敏定量收500元;X刀治疗,省级医院指导价格4000元,市级3600元,30000元/疗程。
如,消化系统手术未设指导价格;调强放疗计划设计、普通调强放疗、喉返神经功能监测、肺和支气管手术等未设指导价格。试行期间,涉及项目中未定价项目由医疗机构自主确定。
据了解,医疗机构应以合理的医疗服务成本为基础,体现医疗服务技术含量、医疗风险程度,兼顾市场供求,综合考虑群众、医保的承受能力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制定试行价格,并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和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制度,通过多种方式向患者公示医疗服务价格,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此函为促进医疗新技术尽早进入临床使用,满足人民群众不断提高的医疗服务需求,在调研、测算和专家论证的基础上,核定了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本次核定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自今年8月15日起试行,试行期限一年。
试行期满前三个月,医疗机构应将试行期间的执行情况和实际运行成本报送省物价局、省卫计委。试行期满后,省物价局、省卫计委根据国家政策及临床应用情况对项目进行调整并核定具体价格。医疗机构在执行中若遇问题,及时向省物价局、省卫计委反馈。冀价医函〔2015〕9号文件试行期满正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