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李向丽、王雪威)为利用价格杠杆促进电动汽车的发展和推广应用,近日,张家口市出台了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价格政策,并实行与燃油燃气价格联动机制。
据了解,在张家口市建设可再生能源示范区规划中,到2020年,该市55%的电力消费来自可再生能源。出台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价格政策,有利于促进可再生能源本地消纳,提升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占终端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
电动汽车充电价格由“电费+充电服务价格(服务费)”构成。电动汽车充电电费按规定电价执行。充电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充电电量收取,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最高限价,经营单位可在最高限价基础上适当下浮。其最高限价为:七座及以下乘用车(包括党政机关公务车、机要通讯车、执法执勤巡逻车、出租车等)、其他用车(包括环卫车、物流配送车、邮政车等)直流快充充电服务价格为0.83元/千瓦时;七座及以下乘用车(含其他用车)交流慢充充电服务价格为0.62元/千瓦时;七座以上乘用车(包括城乡公交及客运车、校车等)充电服务价格为0.60元/千瓦时。
据悉,张家口市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充电服务价格与油价、气价的双联动机制,并按照电动汽车使用成本显著低于燃油、燃气汽车使用成本的原则,制定了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价格,使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价格更充分体现燃油、燃气价格的变化。今后,该市价格主管部门将根据燃油或燃气价格变化,按照联动计算公式测算后适时调整并公布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