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量月清”之所以引发广泛质疑,根源在于计费机制“话语权”不对等带来的不公平感。现行计费方式之下,费用如何收取完全由运营商“大权独揽”,公众丝毫没有议价权。同时,流量套餐内外的计费标准存在巨大悬殊:上网流量超出部分需要加钱,且价格不菲;但如果用不完,却要被无条件清零。
面对消费者的疑虑,作为占据定价绝对主导权的运营商们,更多地聆听消费者的呼声,是一种应有的姿态,更是一种责任。当运营商把流量未用完解读为“消费者对权利的自动放弃”时,可曾想过,有多少“放弃”是出于真正自愿?又有多少“放弃”是在缺少转移、续用的途径下的无奈之举?
流量是否月清或许可以商榷,纾解消费者的不公平感却是不可或缺的关键课题。一方面,运营商的计费方式与标准应当更加阳光、公开,让消费者更清楚地了解计费依据,是否存在暴利;另一方面,也应适当借鉴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经验,并根据消费者的呼吁作出及时果断的调整。国外部分运营商已开放对流量转移及续用的限制,国内部分城市也曾尝试流量按季度结算,或允许将流量与朋友分享,这些又何尝不可以学习借鉴。
多一些新举措、新惊喜,少一些“被选择”、“被放弃”,消费者的信任和公平感才能逐步累积,才能少一些较真和指责,真正构建起和谐健康的互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