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刘红)记者昨日获悉,今年1月1日起,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提高正常产住院分娩补助标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每人补助由150元调整提高到200元,这是在今年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基本框架基础上的再次调整。
为保障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我省今年在国家对孕产妇住院分娩每人补助300元、省财政补助100元的基础上,将《河北省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基本框架(修订)》规定计划内孕产妇住院分娩每人补助150元的标准调整提高到200元。这样,今年农村孕产妇住院正常分娩的补助标准将提高到600元。至此,我省在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助方面已经完成医改近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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