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3月11日讯(河北日报记者张淑会)今天记者从河北省卫生厅获悉,为扩大参合农民的受益面,河北省今年新增正定、兴隆等61个县(市、区)实施新农合门诊统筹。至此,全省共有150个县(市、区)的参合农民去门诊看病,可直接按比例报销。
据介绍,实行门诊统筹的县(市、区),门诊统筹基金按每位参合农民35元提取,供参合农民用于一般门诊医疗费用补偿。门诊补偿一般应限于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补偿不设起付线。
为适当拉开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差距,河北省明确规定:门诊补偿比例村级一般可设定在35%-40%,乡级可设定在30%-35%。每位参合农民年门诊统筹补偿封顶线为60-100元。具体补偿方案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为保证门诊统筹基金合理有效使用,保证基金运行安全,河北省要求开展门诊统筹的县(市、区)改革支付方式,建立门诊费用控制指标体系,如门诊统筹补偿资金总额预算,乡、村次均门诊费用限额,门诊可补偿费用比例要求和门诊工作量等指标,同时要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严格规范服务行为,遏制弄虚作假,骗取、套取新农合基金问题发生。
河北省从2009年初开始进行门诊统筹试点工作,后逐步扩大试点范围。自2003年实施新农合制度以来,一直实行“门诊家庭账户+住院统筹”的补偿模式。门诊家庭账户的资金,由该家庭每名参合成员的个人缴纳部分按比例划转,当年花完为止;如当年没有花完,则累积到下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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