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邯郸调研发现,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一个城乡统筹的高效平台。它有“一石四鸟”的奇效:加快农民财富积累、激活农村消费市场、增加耕地后备资源、缓解建设用地紧张。
邯郸市长郭大建说,因为有了新民居“载体”,财政可以直接“反哺”到农村社区。2010年全市用于新民居的财政投入达2亿元,增长约40%。“一张蓝图管到底,到全市新型农村社区建成之时,可节约农村土地60万亩,相当于一个中等县的土地面积。”
但推进新农村建设,问题的关键不是政府给农民什么,而是农民需要什么。
近年来,一些地方不顾发展条件,在农村盲目推行居住楼房化、高层化,出现了农民“被上楼”现象,引起各方关注。一些农民自嘲“扛着锄头上五楼,阳台上面把猪养。”
“要把好事办好,必须走民主决策程序。”邯郸市委常委、农工委书记魏吉平说,为避免出现“被上楼”,市里强调,建设新农村,农民是最大的主体,干部和企业不能“替民做主”,拆不拆,怎么建,坚持由农民或农村集体说了算。
从规划开始就给群众参与权和监督权。在魏县王营村,搞新居规划时,干部组织召开党员会和群众代表会,大家在会上提出“五户联建、自由结组”的方式,由村集体统一规划、统一标准,村民出资、自选户型,群众代表进行工程监理。结果单户220平方米的二层新居仅花8万多元,比各家单独自建房节省近5万元。
针对居住“楼房化”问题,邯郸市一些县曾入户调查发现,农民“上楼”主要有三个担心:一是担心从事农业生产不方便,二是担心生活成本提高后难以承受,三是担心土地权益被侵夺。
对此,邯郸市明确提出,农民居住方式的转变,应与生产方式的转变相匹配。引导农民“上楼”,优先针对就业和收入以非农产业为主的城郊村和富裕村。
对于广大传统农区,邯郸不强求新居“楼房化”。一些有条件“上楼”的村,也必须考虑两大需求:一是农民自主支配土地,既可选择流转,也可自己耕种;二是规划养殖小区,引导群众集中饲养。
在肥乡县三里堤村,村支书徐清伟说,村里以每平方米668元盖起一批新居楼,每户地热供暖,安装温泉洗浴,部分群众入住后,生活档次提升。“最初没要房的村民眼红了,催着村里再建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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