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李海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窃取国有馆藏文物并倒卖,其行为构成贪污罪。李海涛贪污国有珍贵馆藏文物数量多、等级高,其主观恶性极深,且案发后尚有57件文物未能追回,给国家造成特别巨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应依法严惩。第一、二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第二审判决定罪准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上述裁定。
据了解,李海涛案发香港金钟道万豪酒店于2002年10月28日举行的一场名为“皇室信仰:乾隆朝之佛教宝物”专场拍卖会。佳士得拍卖公司拍卖的清乾隆粉彩描金无量寿佛坐像与乾隆时期银坛城两件物品上分别有“留平××号、复查××号、故××号”字样,被怀疑是故宫藏品。经国家文物局核查证实,这两件文物应存于承德外八庙,均为国家定级馆藏珍贵文物。同年11月28日,承德市公安局正式立案,定名“11-28”特大盗窃走私文物案。
相关链接:
承德11.28特大文物内盗案侦破实录
中华文物是我们的祖先遗留给人类社会一份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透过她我们能看到人类社会演进的历史轨迹,感受到中华民族的英雄儿女前仆后继追求进步的热血激情。文物被当成民族精神的结晶倍加爱护。由于她所具有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近20年来,国内外文物犯罪分子沆瀣一气,大肆盗掘古遗址、古墓葬,盗窃馆藏文物,然后将其走私出境,牟取暴利。中国的文物价格在境外市场一直居高不下,国外著名的拍卖行无不把中国文物当成了摇钱树。
在这种形势下,国内文物管理队伍中的一些意志薄弱者、道德沦丧者、灵魂扭曲者经不住金钱的诱惑,竟把罪恶的黑手伸向了收藏隐秘,管理严格的馆库藏文物。
300年前,康熙皇帝在前往木兰围场的路上选中了一个山川秀美的地方作为大清政府的离宫。她就是今天的历史文化名城承德。
大量的文物使承德成为驰名中外的旅游胜地。来承德的人无不为避暑山庄的秀美所倾倒,被外八庙金光闪烁的宗教建筑所折服,而其中陈列着的清朝宫廷、宗教文物更让人领略到了中国传统文化所独有的神韵。
而300年后的2004年8月13日上午。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法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盗窃文物罪依法判处原承德市外八庙文保部主任李海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参与倒卖文物的4名被告因倒卖文物罪分别被判处2年至7年有期徒刑及罚金。至此,曾经轰动一时的,建国以来最大的一起监守自盗文物案审理结束。
【责任编辑:王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