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栾云鹏)昨日记者从秦市医保中心获悉,目前2011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经开始缴费,参保居民应于10月8日至12月20日进行2011年度参保登记,并于12月20日前一次足额缴清下一年度医疗保险费,逾期不予办理。
据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以家庭为单位参保的,参保居民家庭中符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条件的人员,必须同时参保缴费方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