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尧网电 近日,网友张先生在保定网络问政平台咨询独生子女补助的问题。据张先生说,网上流传一则消息说独生子女补助由原来的106元/月提高到430元/月,且补办证件日期截止到今年12月31日。
保定市卫计委就此问题进行辟谣,并为网友详细解读了相关政策。
网友张先生咨询相关内容的真实性:从明年起,领了《独生子女证》退休的夫妇,每人补助将从106元/月,提高到430元/月!故符合条件没有领证或证件丢失的,务于今年底前,抓紧办理,逾期将永不再办或补办!独生子女证办证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以后独生子女证将退出历史舞台。不再生育或者不准备再生育的独生子女家庭,需要马上办理,否则以后相关政策就享受不到了。
保定市卫计委回应称,独生子女补助提高,补办证件将截止的消息不实,同时,将相关政策反馈给网友。
具体规定如下: 1、根据新修订的《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我省有关《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的规定是:2016年1月1日起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不再享受独生子女家庭的奖励。 2、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其他符合原政策规定条件的,仍可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具体流程,请与户籍所在县(市、区)或乡(镇、街道办事处)卫生计生部门联系咨询。 3、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即:2016年1月1日前,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奖励和相关扶助政策的计划生育家庭可继续享受。
目前,我省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惠政策主要有:独生子女父母奖金、自愿放弃再生育奖励、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一次性奖励等。另外,还有国家对计划生育家庭的相关奖励政策即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以上各项奖励,有的是按月发放,有的是按年发放。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县、乡两级卫生计生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