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龄越来越大了,儿子儿媳都是独生子女,照顾两家的父母和孩子,他们压力太大了。”65岁的赵先生说,“为了给孩子减轻些负担,我准备和老伴找个条件好的养老机构,度过自己的晚年生活。”12月13日,记者在承德市民政局获悉,我市提高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运营奖补标准,社会力量通过购置土地新建和利用自有房产改建的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每张床位最高可奖补10000元。
据了解,目前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社会对为老年人提供养护、托管等服务的社会办养老机构的需求也在日益增加。据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为了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我市根据规定出台政策,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运营奖补力度。对社会力量通过购置土地新建和利用自有房产改建的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给予每张床位10000元的建设奖补;对于社会力量租赁房产开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且租赁合同在5 年以上的,给予每张床位5000元建设奖补。最高奖补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对连续运营的养老机构,按实际入住人数,给予每月每张床位不低于200元奖补,按年发放。
此外,申请一次性建设奖补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未享受过市级一次性建设奖补,当年未申请运营奖补;2015年12月1日以后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书》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运营满一年且年检合格。申请运营奖补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未享受过市级运营奖补,连续运营一年以上且年检合格;年度内无重大责任安全事故和重大服务纠纷,当年未申请一次性建设奖补;年度服务对象满意率不低于90%。(记者娄丽双,通讯员赵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