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持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以过硬作风担起正风反腐大任
□河北日报记者 刘荣荣 通讯员 刘正军
打铁还需自身硬。党的十八大以来,河北省着力破除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的体制障碍,持续深化“三转”,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重要保证。
理清职责抓主业
省纪委坚持以上率下、内部挖潜,大力推进委厅机关内设机构调整,纪检监察室由原来的5个增加到9个,议事协调机构由165个减少至14个,通过整合调整,委厅机关各内设机构职责更加聚焦,力量进一步向执纪监督一线倾斜,委厅机关具有执纪监督职能的部门占机关内设机构总数的比例超过60%。
“我们必须深刻理解、正确把握中央、中央纪委关于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一系列决策精神,认真抓好派驻纪检组织建设,切实将监督触角延伸到省直各个部门、各个单位。”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陈超英说。
省纪委创新推进全面派驻,单独派驻与综合派驻相结合,加大综合派驻力度,调整设立省直派驻机构44家,实现对100家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全覆盖。启动市级纪委内设机构调整,全省11个设区市纪委执纪监督人员占比均达到60%以上,各市纪委平均设立纪检监察室7个,最多的石家庄市纪委达到10个。加强和规范省级开发区(园区)纪检监察机构建设,全省176个省级开发区(园区)已建立100个纪工委或纪检组。统筹考虑县级纪委内设机构调整、县级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全覆盖和乡镇纪委建设,明确了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经费保障等7个方面20余项具体任务,全省1977个乡镇纪委全部按要求落实了各项任务。
“以前除了纪检监察工作,还要分管其他工作,现在回归主业,职责更明,监督起来更有底气了。”一名县纪委书记深有感触地说。
提升能力铸铁军
为打造一支能征善战的纪检监察铁军,省纪委多措并举,推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加强学习,提升能力。
7月28日,省纪委召开常委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9月28日,邀请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罗东川作《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辅导报告,委厅全体干部参加辅导。今年以来,还邀请了5位专家就全面从严治党、弘扬西柏坡精神等内容进行专题辅导报告,提高了委厅党员干部理论水平。为增强干部业务素质,省纪委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2015年3月19日,陈超英为300多名参加全省纪检监察法规业务培训的纪检监察干部作辅导报告,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努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的能力和水平。几年来,新任职的93名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县纪委书记,1705名乡镇纪委书记在集中培训中提升了素质,增强了技能。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省纪委将2015年确定为“办案规范建设年”。实行纪委领导谈话制度,对于特别重大的案件,主管副书记、常委要亲自谈话,全面了解案情;实行移送案件集体会审制度,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做到集体研究讨论、共同评议审定;实行证据把关制度,将审理关口前移,就违纪违法事实调取的证据进行审核把关。
严格干部准入,按照“能办案、会办案”的标准,优先考虑具有办案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2015年,19名优秀干部被充实到执纪监督人员队伍。
转变作风强队伍
纪检监察干部身份和职责特殊,一旦违纪违法,造成的影响和危害更大。为此,省纪委监察厅充分发挥内部监督机构的作用,强化监督措施,以零容忍态度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以铁的纪律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2014年机构改革中,省纪委成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随后全省11个设区市纪委全部设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专司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2015年年初,省纪委出台《委厅机关执纪办案人员“十个严禁”》,从严规范执纪行为,架起了规范执纪办案的“高压线”。省委巡视办制定下发《关于巡视期间住宿安排和有关要求的通知》,对巡视期间住宿、用餐标准及用车、纪律要求等作出20条具体规定。
5年来,省市两级共受理纪检监察机关(干部)有关问题的信访举报774件,初核358件,立案43件,给予纪律处分46人,谈话函询173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