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公立幼儿园保教费上调
对家庭困难幼儿、孤儿和残疾幼儿酌情减免费用
昨日,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根据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我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的通知》,从本月起,邢台市公立幼儿园保教费上调。
本市公立幼儿园保教费最新收费标准是啥?
城市(含县城)类,省级示范性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为280元/月/生,一类园210元/月/生;二类园180元/月/生;三类园150元/月/生。
农村类,农村示范性幼儿园140元/月/生,一类园120元/月/生;二类园90元/月/生;三类园60元/月/生。
该《通知》于2016年11月1日起实行。通知明确,寒、暑假期间向幼儿开放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可在原收费标准基础上适当上浮,但最高上浮幅度不得超过30%。具体浮动幅度由幼儿园确定报市(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对在园家庭困难的幼儿、孤儿和残疾幼儿酌情减免费用。
规范和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后,哪些费用是不允许收取的?
《通知》要求,本市各级各类幼儿园,除按规定收取保教费、住宿费、代收费、服务性收费、伙食费外,不得再向家长收取其他费用。幼儿园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特色班、兴趣班等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记者李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