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马路)为进一步改善全市空气质量,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近日,衡水市大气办成立了13个督导组,对各县(市、区)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全面督导。
据了解,督导主要针对各县(市、区)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20+5”专项行动方案落实情况、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各项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等。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各督导组驻县督导。
该市各县(市、区)政府作为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项控制措施的责任主体,负责实施并监督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对各县(市、区)和各部门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应急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启动问责机制,并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