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刘杰)按照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市应急办通知要求,自11月16日0时起,石市教育系统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Ⅲ级)预警应急响应,升级为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应急响应。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石家庄市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石教〔2014〕171号)规定,落实各项防护措施。重点做好:一是停止学生户外活动,确保学生健康;二是提醒师生做好健康防护,特别要提醒体弱、易感体质师生做好防护;三是对学校裸露地面采取抑尘措施;四是严格执行值班、带班制度,应急值班电话必须24小时有人盯守,并做好应对重污染天气信息上报工作。
石家庄市教育局将对预警期间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县(市)、区教育局也要组织专门人员对辖区学校启动应急措施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要求采取积极措施的单位及责任人,要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