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试点改革以来,税负一直是一些试点企业关注的焦点。营改增试点改革已过半年,税负到底如何?邢台市一些试点纳税人亮出了自己的“税负账”。
邢台兆成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道路、桥梁等建筑工程。2016年5月1日由内丘县地税局转移至国税局管理,并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营改增之初,该企业了解到建筑业一般纳税人税率由营业税的3%改为增值税的11%,认为企业实际税负只可能增不可能降。经过半年的运行,企业财务负责人老夏终于把心放了下来。今年6至9月份,该公司施工建设项目共取得营业收入288.64万元,如果按营业税税率测算,应缴纳营业税8.66万元,按照营改增建筑业一般计税方法,销项税额28.7万元,进项税额21.21万元,实际应纳税额7.49万元,减税1.17万元。
像邢台兆成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这样最初心存疑虑的企业不是少数。针对营改增企业,内丘县国税局数次分行业培训辅导,解读税收政策,一对一进行税收筹划。对邢台兆成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内丘县国税局专家团队对其材料采购和进项构成做了详细分析。营改增之前,企业对于原料的供应方并没有严格要求,原有的原料供应方大部分为个体户和零散户,他们自行挖掘砂石,加工石子,不能提供可供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企业能取得进项发票充分抵扣,则税负一定会降低。另外,企业在施工中发生的平台使用服务费、为工程人员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等也可以列为抵扣。为此,专家团提出税收筹划,建议企业主要通过改变原料采购,选择一般纳税人做供应商。同时采取加强业务细分的方式,使自身业务精细化,根据税收政策对公司的采购、结算、销售等环节进行合理筹划,例如将货款结算期控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的180天之内来控制企业税负。吸收国税局建议后,该公司实际税负果然比之前缴纳营业税时有所下降。国税部门还积极规范建筑业上游企业管理,加强链条控制,既便于企业按规定取得进项发票,又防止了税款流失。
不仅仅是对建筑业,邢台市国税系统各基层单位还密切监控辖区内所有试点企业的税负变化情况。对税负变化异常的,税收管理员深入企业了解生产经营和财务核算情况,与企业财务人员共同开展解剖式分析。针对中小企业,国税部门利用纳税人学堂,重点讲解网上申报流程、税款计算、相关申报表的填写等,辅导实务操作。国税部门还开通了政策交流微信群,实时在线解答纳税人咨询,为企业量身定制财务管理改进建议和生产经营调整策略,帮助企业充分享受改革红利。同时,邀请税务师事务所专业人士参与税负分析,三方联合剖析税负,从专业角度提出经营管理、税款抵扣、税负合理控制等税收和经营筹划建议。
邢台路桥建设总公司是邢台市规模较大的建筑企业。邢台市国税局、桥西区国税局、税务师事务所业务骨干组成专家团队,深入分析企业的运营情况、成本费用构成及税负变动情况,给企业量身定做了筹划服务,使得该企业实现了营改增后实际税负的下降。截至10月份申报期,企业共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金合计231.32万元,全部是用于建筑服务的进项,总算下来,企业5个月累计减税139.04万元。一直关注税负变动的该公司财务部王经理表示,只要吃透政策,加强财务管理,该抵扣就抵扣,降税负没问题。 (李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