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钱丽艳 河北日报记者李建成)笔者从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今年1至9月,承德市各级法院共受理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2360件,其中524件做出判决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一裁终局,一审终审。
据了解,2012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增设了小额诉讼程序,并于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承德各县(区)法院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标的额在1.5万元以下的民商类案件,开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
从目前情况看,全市各级法院1到9月份审理小额诉讼案件2360件,调解和撤诉案件1836件,判决524件。据了解,与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相比,小额诉讼程序实行一审终审,庭审简化、庭审时间自由,具有方便快捷、公正高效等优势,免去了当事人上诉、二审等程序环节和周期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