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杜俊颖)笔者从衡水市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大会上获悉,为进一步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该市将实施20个专项行动,采取5项措施,开展“20+5”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据了解,该市将开展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专项行动;市区城中村“气代煤”“电代煤”专项行动;县城实现集中供热专项行动;劣质散煤综合整治专项行动;设施农业清洁能源替代专项行动;建筑施工达标专项行动;市区道路清扫保洁专项行动;料场、煤场、渣场扬尘防治专项整治行动;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治理专项行动;裸露土地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商砼、商品砂浆、渣土运输车专项整治行动;市区对高排放机动车管控专项行动;油品质量、油气回收专项整治行动;秸秆、垃圾禁烧专项行动;畜禽养殖异味污染专项行动;餐饮油烟治理专项行动;高架源达标整治专项行动;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专项行动;清理整治土小企业专项行动;化工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等20个专项行动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为保障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各项任务,该市采取了强化预测预警、强化督导、实行调度令制度、严肃追责问责、强化环境执法等5项措施。该市环保、气象部门进一步加强联合会商,开展空气质量3天精准预报和7天潜势分析,预警等级按上限执行,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该市大气办将抽调有关单位人员,组成13个督导组,每个督导组分包一个县(市、区),对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的落实进行督导。衡水市政府针对各县(市、区)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向有关县(市、区)下达调度令,分区域、分行业调度。同时,该市对重视不够、措施不落实、转办事项未限期办结的责任部门、企业和个人,实行一次通报、二次约谈、三次问责。各县(市、区)还将组织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每月公布一批不达标企业名单,对不达标企业限期整改并按上限处罚。各级公安、环保部门将开展“利剑斩污”、百日攻坚等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一批环境污染企业,严厉查处一批环境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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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前全部取缔水污染“十小”项目
发现瞒报漏报取缔不彻底等情况将追责
本报讯(记者马路 通讯员杜俊颖)日前,笔者从衡水市环保局获悉,该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年底前取缔全部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十小”生产项目。
据了解,该市将对各县(市、区)的“十小”项目开展全面排查,由各地组织环保、工信、发改等部门通过审查可研究性报告、环评等资料,现场查验核对产品、产能、工艺等,对涉及的行业、项目逐个排查,逐个甄别,所有项目要逐一建立台账,并明确是否符合取缔条件,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将下达取缔令。
同时,该市对取缔工作中没有认真履行相应职责、组织不力、不执行规定和标准、隐瞒不报、消极应对、没有按时上报有关情况、逾期未完成任务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并暂停对该地区涉水行业建设项目办理审批、核准和备案手续。
衡水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专项督导组,对全市污染水环境“十小”项目取缔、公开和防反弹措施等情况进行督导,如发现隐瞒不报、漏报、取缔不彻底、工作开展不力等情况,将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