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气象台继续发布霾黄色预警信号
石家庄市气象台2016年11月13日16点继续发布霾黄色预警信号!今天夜间:多云间晴,有霾,偏北风1—2级,最低气温:4℃;明天白天:多云间晴,有霾,东北风2—3级,最高气温:13℃ 。
石家庄市气象台发布大雾橙色预警信号
石家庄市气象台2016年11月13日16点发布大雾橙色预警信号:预计今天后半夜到明天上午市区及东部、南部县(市)有雾,部分路段能见度不足200米,请防范!
11月14日石家庄限行尾号2和7
小编从石家庄市大气和水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了解到,本轮重污染天气黄色(Ⅲ级)预警应急响应并未解除。14日继续限行,限行尾号为2和7。
11月15日起,进入今冬采暖期 ,将实行常态限行。
限行时间:
2016年11月15日至2017年3月15日,工作日早7:00——20:00;周六日及节假日不限号。
限行区域:
三环路(含)、古城路(含)以内市区道路。
限行措施:
对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含外埠号牌车辆和临时号牌车辆),实施机动车尾号每天限行两个号的交通管理措施。为方便市民出行,每天具体限行尾号与北京市、天津市保持一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限行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尾号为英文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北京市、天津市限行尾号轮换时我市同步轮换。启动大气污染防治应急响应时,执行响应限号措施。
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公共汽车、巡游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定的学校校车以及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班车通行证》的通勤班车:执行任务的警用车、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及殡丧专用车辆、邮政专用车辆、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抢修通行证》的抢险车:纯电动9座以下载客汽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
限行提示
唐山取消限行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停止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气象资料分析,受冷空气影响,11月14日清晨我市风力开始加大,气象条件有利于污染物的减弱、扩散和稀释,环境空气质量将逐渐好转。
根据专家会商意见,市政府研究决定,自11月14日零时起停止执行11月11日下发的《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的紧急通知》(唐政办传〔2016〕104号)规定的各项应急减排措施和机动车限行措施。同时,继续执行11月8日启动的重污染天气三级黄色预警响应。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唐山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预案》的要求,继续加强企业环境监管,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做好重污染天气三级黄色预警响应的各项应对工作,确保各类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