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露橦 通讯员王珊)近日,《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6)》(蓝皮书)在北京发布,全国参评的100个城市中,我市位居第20名,连续两年河北省排名第一。
记者从市法制办获悉,中国法治政府年度评估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发起并组织进行。由中立研究机构以第三方身份对我国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独立进行评估,今年已是第四个年头,此次抽评的城市仍为100个,包括4个直辖市、27个省会城市、23个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和46个人口规模城市,我省石家庄、唐山、邯郸、保定、沧州、邢台6个市参评。我市作为人口规模城市,已连续两年被抽查参评,2015年,全国排位第39名;2016年,排位第20名,是我省唯一进入前50名的参评城市,且连续两年在全省参评城市中排名第一。据介绍,此次排名前移,主要得益于我市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有了较大提高。
根据发布信息,2016年评估指标体系是在历年评估标准基础上,对照党中央、国务院去年发布的《法治政府实施纲要(2015—2020年)》进一步修订完善而形成,共设置机构职能、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政府制度建设、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与问责、社会矛盾化解与行政争议解决、公众满意度调查等9项一级指标以及26项二级指标、72项三级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