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沧州新华区以杨官屯村为试点,在全区实施首个农村气(电)化试点工程,确定了12600余户平房改气(电),预计明年完成施工并投入使用。届时,辖区内居民将使用清洁能源取暖,成为这个区气(电)化工程的首批受益者。
该工程分两个批次改造,第一批次2016年改造完成,包括核心区内1700余户、核心区外6700余户;第二批次2017年改造完成,包括核心区外剩余的4200余户。这次“气(电)化工程”改造,新华区将按照改造类别,给予财政补贴。
对实施煤改气的分散燃煤采暖用户,按最高每户4600元给予补贴。其中,2600元用于支付居民生活和采暖初装费;1000元补贴燃气采暖设备,用户负担自行选定的燃气采暖设备中标价格与财政补贴的差额部分。为鼓励居民用户应改早改、即改即用,根据改造时限,实行差别政策。对今年实施煤改气的居民,当年每户给予1000元运行补贴;明年实施煤改气的居民,当年每户给予500元运行补贴,以后各项费用不再补贴,验收不合格的不兑现补贴。对实施煤改电的居民分散燃煤采暖用户,按设备投资额70%给予财政资金补贴,每户最高不超过5000元。煤改电用户冬季取暖运行费用由用户承担。(记者申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