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逐步推进大病保险省级统筹。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健全“一站式”即时结算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医疗救助。加大对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政策的倾斜力度,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大力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险有机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健康管理、长期护理、儿童、养老服务等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加快发展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
针对医院医药一体、价格垄断等个别现象,该市还对药品供应保障制度作出了细化和完善。推行“两票制”(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鼓励医院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药品货款、药品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结算配送费用,压缩中间环节,降低虚高价格。强化药品价格监管行为,加快建立药品价格重点监测体系,依法查处价格欺诈、价格串通和垄断行为,切实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医药分开,禁止医院限制处方外流,患者可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
该市还明确了各项改革任务的负责部门,对部分工作提出了时间和进度要求。提出深入推进京津冀医疗卫生协同发展、健全医药卫生综合监管体制、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卫生信息化建设、推进“大健康新医疗”产业发展及保障措施,促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