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大重点任务描绘“路线图”
“两改一清一拆”行动的“路线图”也通过《意见》提出的七方面重点任务得以明确。
这七大重点任务除了“两改一清一拆”所包含的主要四项任务,还有垃圾处理、综合利用和长效机制等其他三方面任务。
改造永久保留村和改造危旧住宅的“两改”,被列为重点任务前两项。
就改造永久保留村,《意见》提出,要根据县域镇村体系规划,按照“修旧为主、建新为辅,保留乡村风情、改造提升品位”的要求,对规划永久保留村庄进行就地改造,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因地制宜推进民居改造、安全饮水、污水治理等12个专项行动,把具备条件的永久保留村全部建成美丽乡村。
而改造危旧住宅则要按照国家和省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建设标准和质量要求,支持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对危房进行改造,切实解决困难农户的住房安全问题。对旧住宅实行多种形式的改造。
“改造永久保留村是一场竞赛,谁改造得快,谁就会被优先列入全省美丽乡村建设计划。”省住建厅村镇建设处相关负责人说,“我省已明确每年建设4000个美丽乡村,到2020年,建成2万个美丽乡村。这2万个美丽乡村就是具备条件的永久保留村。”
针对清垃圾杂物、庭院和残垣断壁,《意见》也做出了具体部署。
其中,清垃圾杂物就是要对村庄内外、道路两侧、景区周边、城乡结合部积存的垃圾进行彻底清理,对坑塘河道进行全面整治,消灭环境卫生盲区和死角。对房前屋后堆放的杂物进行整治,对长期不用的杂物要引导农民进行合理处置,科学安排农具、柴草及杂物的堆放地点,既整齐美观,又方便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清庭院就是针对庭院的各种杂物,有用的尽量放置在配房中,放在院内的要科学堆放、整齐美观,长期不用的要引导农民进行合理处置。
清残垣断壁和路障要强力推进“空心村”治理,对废弃不用、濒临倒塌、有碍观瞻的房屋院落及村外厂房、畜禽舍等进行拆除,对可利用的进行维护整修、开发利用。对影响道路通行的障碍物进行清除,整修路面,确保道路畅通无阻。
“清垃圾杂物、庭院和残垣断壁不仅能极大改善农村面貌,培养农民整洁的生活习惯,还能腾出大量的闲置空间,为后续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条件。”业内人士认为,借鉴先进省份美丽乡村建设经验,空间整理是一项不能逾越的基础性工作。
对于拆除违章建筑,《意见》提出,要对有碍村庄观瞻、私搭乱建、违法占地的房屋、厂房、棚舍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拆除。同时要严格依法依规审批宅基地,防止村庄规模盲目外延,杜绝私占、乱占宅基地的现象,保持整治效果。
清理和拆除后腾出的空间如何开发利用?
《意见》专门就综合利用进行部署,提出了系列办法措施。比如对空闲宅基地可以种树、种花、种蔬菜,形成小游园、小果园、小菜园等微田园。对有历史、有特色、承载着乡愁符号的老房子、祠堂、石碾石磨等要打造成民俗馆、纪念馆。对闲置房屋可通过建立农宅合作社,发展农家乐、乡村酒店、手工业等致富项目等。
“依托当地自然资源,加入新鲜创意,才能将绿色资源变成财富。”业内人士说。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还就农村垃圾处理和建立长效机制两大重点进行了部署。
就农村垃圾处理,《意见》提出,对清理出来的垃圾要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科学进行处理。可回收垃圾进行回收利用,易降解的垃圾进行沤肥或进沼气池处理后返田,建筑垃圾、灰渣等进行铺路填坑、就地掩埋或加工新型建材等,有毒有害垃圾按照有害物品收集处理的规定进行集中处置,其他垃圾纳入当地垃圾处理系统,通过填埋(填埋场应具有防渗、覆盖和压实等措施)、焚烧发电(应符合环保要求)等方式进行处理。
“农村垃圾处理一直是‘老大难’。”省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组相关负责人说,对于可回收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的具体处理方式,仍需各地因地制宜确定适合本地域特点的治理方式。
据了解,根据村庄距离县(市)垃圾处理场的距离,我省已提出三类指导性垃圾治理模式,比如在县(市)垃圾处理场一定范围内的村庄,主要推行城乡一体化处理模式;距离县(市)垃圾场较远的,主要采取区域集中处理模式,由镇(乡)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简易垃圾处理场,一定区域内进行适当集中处理;个别偏远村庄采取分散处理模式,就地进行堆肥和填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