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发改委、商务部印发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以下简称《草案》)。对于“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我国已有尝试。2013年9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出炉,按照“非禁止即开放”原则,这一清单之外的行业及项目全都开放。这是中国第一次用负面清单管理外商对华投资。这也是中国首次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草案》共328项,包括禁止准入类96项,限制准入类232项。其中明确禁止商业银行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等业务,禁止个人和未依《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设立的保险组织经营保险业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禁止快递企业寄递国家机关公文;禁止普通邮政、快递等传递国家秘密载体。(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