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石家庄高新区一建筑工地因重污染天气停工,驻厂监管人员正在仔细巡检各项抑尘措施的实施情况。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赵威摄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段丽茜)我省中南部区域于12月9日零时启动了重污染天气区域橙色(Ⅱ级)应急响应,包括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邯郸、廊坊、定州、辛集等8个市,其中邢台、定州、辛集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应急响应。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省气象台会商,预计12月10日以及12月12日至13日,我省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邯郸、廊坊、定州、辛集将出现连续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300的重污染天气。为应对重污染天气,省大气办12月8日下发通知,要求上述6个设区市和2个省直管县(市)启动或维持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及以上应急响应,同时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
从相关各市获悉,邢台、廊坊、保定、衡水、辛集、定州启动了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石家庄、邯郸则限行2个尾号。
此外,启动橙色应急响应的各地将实施工业企业最低减少30%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工地停工,幼儿园、中小学停止户外活动等措施。目前,衡水市186家建筑工地全部停工,在对311家企业停产、限产的基础上,所有涉挥发性有机物的企业、工序全部停产。保定市规模以上企业停限产2045家,施工工地停工562个,所有热电企业“以热定电”限产运行,严格执行超低排放限值,最大限度削减燃煤污染排放。
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应急响应后,工业企业将最低减少3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幼儿园、中小学校建议停课。其中,邢台市提出,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最低减少5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