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政协常委 徐 英
京津冀为典型的生态过渡区,其生态压力已临近或超过生态系统承受阈值。河北有22个国家级贫困县处于环京津贫困带上,其贫困的根源就在于当地自然条件差、生态环境恶劣。河北为了保障京津的生态环境,放弃了很多发展机会,仅张家口森林与湿地每年为周边地区提供生态服务价值305.17亿元,而北京地区受益就占到总价值的48%。要实现京津冀生态环保率先突破,亟须建立京津冀区域生态补偿长效机制。建议——
一是积极配合,推动顶层设计。我省应积极协调沟通京津,共同推动在国务院层面设立京津冀生态补偿管理机构,对三地补偿工作进行协调、监管;将京津冀区域生态补偿工作纳入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并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中予以明确推进进程和时间表,从政策层面保障生态服务提供区的权利;完善京津冀区域生态保护立法,为建立生态补偿制度提供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
二是加强研究,推动生态补偿科学化、规范化。尽早建立京津冀三方联合研究小组,研究建立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探索定量化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价值评价方法,开展资源耗减、环境损失估价方法等课题的研究工作,研究制定京津冀生态补偿标准,推动生态补偿规范化。
三是理念创新,建立科学合理的京津冀生态补偿机制。国家层面的补偿标准,在京津冀三地应均等对待;京津冀区域生态补偿实行财政统一协调和管理;坚持使用资源付费、谁受益谁付费、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全面推进京津冀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针对环京津贫困带,应进一步优化市场合作机制,推进京津冀生态补偿型产业合作,争取受益的京津地区为河北贫困区域提供生态补偿。
四是重视效果,建立评估保障机制。建立生态补偿的监测机制,掌握区域现状生态环境质量、了解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为后续环节提供数据基础;建立生态补偿评估机制,评估补偿成效,及时调整补偿方式,监督受偿者在得到补偿之后生态保护责任是否履行,任务是否落实。同时,根据评估结果,加大考核力度,实施相应奖惩,切实提高补偿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