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助学:去年1.18亿元资助8.3万人
“从2010年秋季开始,我省建立了以政府为主导,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基本解决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刘教民说,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具体标准由各市、县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分为2档-3档。资助面约占全省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2013年,全省共安排国家助学金3.53亿元,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25.6万人。
此外,各普通高中学校都建立了学费减收和免收制度,每年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比例的经费,专项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2013年,全省共筹措资金1.18亿元,通过学费减免资助困难学生8.3万人;安排校内奖助学金1660万元,资助学生2.73万人;安排特殊困难补助资金371万元,资助学生4172人;接受社会捐资助学资金1200万元,资助学生8655人。
国家助学:服义务兵役高校生提高标准
刘教民介绍,在普通高等教育资助政策方面,建立了国家助学金制度。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生活费支出,资助面约为普通高校在校生的22%,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2013年安排国家助学金6.91亿元,资助学生24.65万人。
建立了国家励志奖学金制度,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奖励面约为3%。2013年安排国家励志奖学金1.69亿元,获奖学生3.38万人。
此外,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2014年国家提高了资助政策,本专科生资助标准由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责任编辑:张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