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晚报讯(首席记者 王凤伟)河北省卫生计生委、河北省财政厅和河北省医改办昨天发出通知,我省91个县市纳入县(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国家第二批试点县(名单附后)。通知要求,对于未按要求开展综合改革的试点县,将取消试点县资格,并扣回相应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通知指出,县级公立医院是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和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是解决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基层医改成效的关键支撑,也为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积累经验并奠定基础。各地应尽快对试点县级公立医院(含中医院)的基本情况、经济运行、服务提供等开展摸底调查和测算,掌握基线数据。要针对当前县级医院面临的突出问题进行调研,广泛听取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努力细化、实化政策措施,制定好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分解改革任务,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强化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涉及管理体制、人员编制、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制度、财政投入、药品耗材采购等方面,其目的就是让县级医院回归公益性质,从而更好的惠及患者,造福群众。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将重点推进公立医院规划布局调整,建立科学补偿机制,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完善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机制,建立和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着重解决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
据悉,我省将加强对改革试点的督查考核,对于未按要求开展综合改革的试点县,将取消试点县资格,并扣回相应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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