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食品风险备上“安全气囊”
河北日报记者马彦铭
《“食药安全 诚信河北”行动计划(2013——2015年)》提出,要探索多元履责措施,鼓励保险公司开发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保险产品,引导食品药品生产企业积极投保。
目前,在我国绝大多数地方,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受害者一般可以从食品生产者,或者销售者、食品所在行业协会,或商会、政府等三个途径获得赔偿或救济。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后,受害者将能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
不久前,沙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与有关保险公司协调,引导该市餐饮企业积极投保,这为河北省更多食品企业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探索了宝贵的经验。
消费者能得赔偿,企业经营风险降低
沙河市的福惠家园酒店是一家中等规模饭店,近日,该酒店成为河北省首家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的餐饮企业。
“以前没有听说过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经沙河食药监局牵线,感觉投这种保险有必要,就与保险公司签了投保协议。”酒店经理田建民告诉记者,投了这份保险,今后顾客在酒店就餐时,万一因食物中毒等原因造成损失,受害者将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虽然不希望这份保险在我们饭店发挥作用,但是万一出了事,一方面它能确保受害者得到赔偿,另一方面,也降低了企业的经营风险。”
记者从田建民提供的保险单上看到,投入1890元的保费,在一年的保险期内,该酒店最多能累计从保险公司获得50万元的赔偿款。其中,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为20万元,每人责任限额为2万元。
“保费也就是一个月的烟钱,相比出现事故后获得的赔偿,这点钱不算多。”沙河市麦加加州牛肉面快餐店经理刘艳行也为饭店投保了食品安全责任险。他提供的保险单显示,投入300元的保费,一年的累计责任限额为20万元。
沙河市食药监局局长张相勋告诉记者,目前该市有20余家餐饮单位陆续与保险公司签订了保险协议,学校、幼儿园的食品安全责任险已经基本全覆盖,该险种正逐步向餐饮服务单位、企业职工食堂推广。
“食品安全责任险就像汽车的安全气囊,虽然大家都不希望用上,但应该做到有备无患。”张相勋介绍,餐饮企业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后,按照协议,被保险人在经营场所内生产、销售食品,或者现场提供与其营业性质相符的食品时,因疏忽或过失致使消费者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或因食物中掺有异物,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时,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责任编辑:赵耀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