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11月7日讯(通讯员徐晨霞 见习记者苑旭森)倍受网民关注的网络销售“双十一”促销活动即将开始,石家庄市工商局针对可能出现的网购商品质量、网络平台服务、商品配送服务等问题,向广大消费者发出消费提示。
网购更需科学、理性的消费心态,石家庄市工商局提醒消费者:要注意保存好购物商品的网页内容、与网上卖家的聊天记录等证据;要索取发票或收据;快递到达后,先验货后签收;对于货到付款的交易,不要接受“先付款后验货”的无理要求;尽量使用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保留付款凭证。
一旦发生网络消费纠纷,消费者可与网店经营者直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及时向网络交易平台反映,通过网站设立的相关途径维权;也可以及时向网店经营者所在地工商部门或者消协进行投诉。
【责任编辑:赵耀光】想爆料?请拨打新闻热线0311-67562054,登录河北新闻网新浪微博(@河北新闻网官方)或通过投稿邮箱:(hbrbwgk@sina.com)提供新闻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