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供热严禁“连坐制”
会议要求,要严格执行《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及《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的有关规定,备足煤源,及时检修,保证供热质量,保证事故抢修时间,保证供热设备4个月稳定无事故运行,如出现问题,要严格追究供热企业责任。
供热不达标的,要对用户进行退费。同时,市财政补贴将与供热质量挂钩,供热质量好的给予奖励,不达标的扣减补贴。需要说明的是,决不允许由于极个别用户不缴费,而对整栋楼停止供热,发生这种情况的,市政府将严肃处理,坚决追究相关企业和人员的责任。
每处换热站都设义务监督员
市供热办将建立供热联络员制度,向每一个供热企业派驻联络员,24小时驻厂值班,及时向政府汇报企业供热情况。
各区将建立供热义务监督员制度。由街道办事处负责聘请供热义务监督员,每一处换热站设置一名义务监督员,将辖区内的所有换热站全部纳入监管范畴。义务监督员将定期监督检查换热站,重点检查供热运行情况、供热质量达标情况,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权责令供热单位立即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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