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物业不能私自定价,业主不满意物业可选择更换
□文/图 社区记者 杜慧 卞静
近日关注了省会3个小区停车位收费的情况。没想到,一石激起千层浪,不少热心读者纷纷来电诉苦,直言“价格都是物业说了算,业主根本没有话语权。”
记者调查发现,省会多家小区停车位收费标准“五花八门”,更有甚者还对外来车辆收取“进门费”。物业收费情况为何乱象丛生?业主难道只能“被定价”?
反馈一:私划停车位,收5万管“一辈子”
10日下午,张先生来电称,他是石铜路与南二环交叉口附近一小区的业主。最初,对于未购买地下车位的业主,只要在物业登记,车辆就可以进出小区,物业未收取任何费用。
然而,没过多久,物业就开始“管理”地上停车位。
“他们毁了公共绿地,画上停车线,堂而皇之地安上地锁,设为‘固定车位’,对业主出租。”张先生说,由于车多位少,业主只能抓阄“认租”,一次性交5万元,就能在这些固定车位上停“一辈子”(即70年)。没有车位的,车辆就不能进出小区。
“你说,地上车位不是全体业主的吗?物业没有取得业主的同意,竟然私自开价出租?我们业主应有的权利都哪儿去了?”张先生心里很不舒服,却也无可奈何,因为小区是个新小区,没有业委会,面对强势的物业,他们显得“软弱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