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圈地收费无人管》追踪
河北新闻网承德电(记者陈宝云)承德市万华小区物业公司占用小区共有部位设置停车位燕赵都市报收费一事经本报报道后,8月23日,记者从承德市物价局经费科了解到,该小区停车位收费项目曾被叫停,但现在已经按照相关程序完成备案。
承德市物价局经费科科长刘建平告诉记者,7月16日,由于万华小区的物业公司在未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私自设置收费停车位,在接到业主投诉后,物价部门向该小区物业公司下发了“提醒告诫通知书”。按照相关规定,小区内共有部位在改变用途时,需要经过业主大会同意。然而,此前记者了解到,在承德,拥有业主委员会小区的比例大约只有3%,由于在《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中,涉及到小区重大事项时都需有业主委员会参与,因此业主委员会的缺位,让事关小区业主权益的许多政策执行难度加大,导致小区业主与物业之间矛盾常难以调和。
今年,承德市根据业主委员会成立比例低的现实出台了新政,例如在改变共有部位用途时,无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只要有一半以上业主的签字同意即可。刘建平告诉记者,物价部门在下发“提醒告诫通知书”后,万华小区的物业公司就向物价部门提交了半数以上业主同意设置收费停车位的签名同意书。“物价部门对小区收费停车位的管理,实行备案制。”刘建平说,针对一些业主反映从未同意过收费或认为这些签名是伪造的,他表示,“只要有一半业主签字反对收费,我们将取消备案。”
在采访过程中,物价部门人员告诉记者,随着汽车数量的不断增加,小区内的停车位数量已远远达不到业主的需求,关于小区停车位的投诉将会越来越多。
8月24日,记者从承德市规划局双桥区分局了解到,为了缓解小区停车难问题,目前,承德市区小区在规划建设时,住房和停车位的比例标准由原来的10∶1提高到了现在的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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