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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开展犬只整治行动 大型犬、烈性犬尽快自行处置

    ■省会公安机关正开展犬只整治行动,举报电话89667000

    ■请将违规犬转送农村亲戚或交警方圈养在犬只留检所

    ■石市公安机关从6月1日至8月31日在市区范围内集中开展犬只专项整治行动。本报记者 闫志国 摄

    近期大型犬伤人事件频发,给人们的生命安全造成了巨大伤害,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那么石家庄市区对于饲养大型犬、烈性犬有何规定?公安机关又采取了怎样的措施?市民一旦被恶狗咬伤又该如何处理?昨日,记者带着这些问题采访了相关部门。

    警方行动

    大型犬、烈性犬主人尽快自行处置

    昨日,记者从石家庄市公安局犬类管理中心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市区居民养犬行为,提升犬只管理水平,公安机关从6月1日至8月31日在市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了犬只专项整治行动。在辖区派出所到小区宣传告知后,对重点管理区饲养不符合办证条件的大型犬、烈性犬,限犬主人五日内自行处置。前一阶段主要由派出所对犬只管理规定进行宣传,最近展开大规模集中清理违规犬行动。长安分局治安大队刘波队长解释说,对于饲养以上犬类的市民,可以把狗转送给农村亲戚,寄存在允许饲养的乡下地区。还有一种办法就是交给警方圈养在犬只留检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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