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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开展犬只整治行动 大型犬、烈性犬尽快自行处置

    据了解,在犬只管理专项行动中,南阳派出所辖区307复线有一家大型犬养殖场不服从禁养规定,给当地群众的人身安全和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6月30日6时许,南阳派出所联合石市公安局执法大队,对该大型犬养殖场进行了取缔,收缴成年藏獒8只。

    市民发现大型犬、烈性犬可打举报电话

    按照《石家庄市城市养犬条例规定》,居民不得饲养大型犬(大型犬是指身高大于40厘米、身长大于60厘米的犬)、烈性犬及其他具有攻击性的犬只,居民携带犬只外出时应对犬只束犬链。公安机关对无证犬、大型犬、烈性犬将坚决依法予以强制收缴并处罚;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群众应尽快将饲养的犬只自行处置。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暂扣犬只,并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在养犬重点管理区无证养犬的,由公安机关暂扣犬只,责令5日内办理犬只准养证,逾期未办理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予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和打击报复举报人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另外,市民发现大型犬、烈性犬请打举报电话8966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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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丁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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