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2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以郄红卫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案。被告人郄红卫在开办的天鹏集团下属保定天鹏商贸有限公司、保定天鹏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保定天鹏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保定天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保定天鹏摔跤搏击俱乐部、满城沙场等单位的合法外衣下,组织、实施多起犯罪活动,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极大损害。
检察机关指控:2003年初至2008年3月,被告人郄红卫以开办的天鹏集团所属公司为依托,广招“两劳”释放和社会渣痞人员,逐渐形成了以郄红卫为首,以李涛(已判决)、赵国庆(在逃)等人为组织、领导者,以袁志超、韩学元、张亮、吉宁斯、张宏伟、张磊、张俊起、郭海、李增元(以上九人均已判刑)等人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该组织以安排工作、开工资、逢年过节发红包、宴请等方式,对组织内人员进行控制,并以严密的组织形式,对组织成员进行管理。该犯罪组织为获取更大的利益,有组织地实施了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占用农用地、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等犯罪活动以及“看场子”、“护矿”等违法行为。由于郄红卫经济实力雄厚、社会关系复杂,该组织成员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后,均由郄红卫出面摆平,造成部分被害人慑于郄红卫的势力,敢怒不敢言,更不敢报案。造成一人死亡、数人受伤、耕地被严重毁坏、他人财物受到毁坏的严重后果,严重干扰破坏了一定区域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经查,该团伙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2起、寻衅滋事10起、非法拘禁2起,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占用农用地、故意毁坏财物、妨害公务等违法犯罪活动各1起,其他违法行为6起。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伤,三人轻伤。
据悉,该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