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王艳侠)近年来,卢龙县全面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通过多种措施,有效加强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遏制了农村干部腐败现象的发生。
针对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的各项工作重点,县、乡(镇)两级不定期开展培训,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村务管理水平。
制定出台了《卢龙县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卢龙县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办法》、《卢龙县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办法》以及“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工作各项制度15项。
由县纪委和农经局联合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全县12个乡镇的农村“三资”管理平台进行检查。2012年以来,共查办村干部经济腐败案件28件,给予纪律处分30人,其中10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在全省率先组建了县乡村三级公共资源交易网络平台,于2012年5月份召开了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推进会。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体、信息报导等形式宣传卢龙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先进成果,目前共接待全国各地考察团35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