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王艳侠)2012年以来,卢龙县从实际出发,严把三个关键环节,不断加强农村公共资源交易事项管理,从源头防范腐败现象的发生,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截至目前,已完成农村公共资源交易事项214项,增加村集体收益1035万元,节支460万元。
下发了《卢龙县农村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以文件的形式明确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的各类公共资源的交易,都必须经本村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站进行公开招投标。
在通过“五议一审两公开”决策机制研究决定招投标项目后,报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批备案,经审核批准后由村公共资源服务站成员制定招标方案。面向本集体组织内招标的以广播、公开栏、广告等方式发布招标公告;面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招标的项目,则以发函邀请、电话通知、县有线电视台播放、县“三资”管理平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形式公开发布招标信息,确保招标信息广泛传播、人人皆知。
为防止农村资产资源交易中搞暗箱操作、不按规范操作,卢龙县纪委党风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督办专门抽调人员,从制定招标方案、申请核准、开标评标到中标公示、签定合同,进行全程监督指导,确保交易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同时成立了由乡镇纪委书记、部分人大代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和群众代表组成的评标委员会,对竞标单位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从源头上杜绝侵害群众集体财产、豆腐渣工程等情况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