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袁伟华)6月8日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对全市100多家已取得石家庄市《房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且从事存量房业务的房产经纪机构经纪人进行了“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交易资金监管系统”操作人员培训。自2013年7月1日起,石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将一律实行网上签约和备案,对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实行监管。
中介撮合及自行成交都需办理网签
6日,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正式发布了关于实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交易结算资金监管的通知。称为进一步加强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行为,确保存量房交易安全,维护买卖双方和经纪机构合法权益,促进存量房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自2013年7月1日起,石市存量房买卖合同一律实行网上签约和备案,对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实行监管。
石市住房局房地产市场管理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未来由房产经纪机构撮合成交的买卖双方应当分别与房产经纪机构在网上签订委托合同后再签订买卖合同并进行合同备案;买卖双方自行成交的,可由房产经纪机构提供网上签约服务,也可在住房局交易登记大厅商务中心办理网上签约备案。
交易资金将存入专用账户
据介绍,二手房买卖合同备案后,买卖双方要持相关材料到存量房资金监管窗口签定《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协议》。买方将购房款存入资金专用账户。
购房人按合同约定金额全部存入监管账户后,持“资金监管凭证”及相关材料与卖房人共同到窗口办理交易、登记手续。“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和交易资金监管系统”将自动识别网上备案合同、自动查验交易资金是否进入监管。没有通过网上签约备案的买卖合同、没有按照规定进行交易资金监管的,均不能办理交易过户手续。
贷款购房的需等贷款已经划拨到资金监管账户后再办理交易登记手续;房产有抵押的,卖方先办理抵押注销手续,再办理交易、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