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交警正在劝诫交通违法的骑车人。 记者 赵亮 摄
近期,南京、杭州、北京等地相继对行人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实施经济处罚。5月21日,记者从市公安交警支队二大队获悉,近期,该大队也将对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实施经济处罚。当日上午,该大队民警在辖区各路口开展宣传活动,并对非机动车、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劝导。
记者观察:部分行人通过路口不看信号灯
8时10分许,在建设路与西山道交叉口,一位女士在人行横道信号灯为红灯时,在车流中左躲右闪,由南向北从建设路西侧横穿西山道。当交警对其进行拦截时,该女士略显诧异。交警随即对其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纠正,并进行教育。该女子表示,她通过路口时确实没有看信号灯,以后会注意,同时对交警的教育劝导工作表示理解和支持。随后,多名无视红灯的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被执勤交警拦截。一位在路口等待通行的行人表示,“红灯停,绿灯行”这是孩子都知道的事,而很多人却并不遵守,确实应该加强治理,根除交通陋习。
交警表示,行人及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是由来已久的痼疾顽症。行人闯红灯可谓是各项违法行为中人数最多的一项,不仅影响交通秩序,而且严重威协别人和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行人作为交通参与者中的弱势群体,在交通违法过程中极易受到机动车的侵害,一旦受到机动车的碰撞,非死即伤,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目前,交警二大队已开展整治行动,对行人闯红灯行为进行纠正,对当事人进行教育、批评,还即将对此类交通违法行为实施经济处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行人在道路上行走,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如行人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